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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启动2022年恶名市场审查 企业应予以关注并积极应对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日期:2022/08/29 浏览量:194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已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发布通知,将就2022年假冒和盗版恶名市场审查征求各方意见,以确定最终纳入2022年《恶名市场名单(Notorious Markets List)》的在线和实体市场。

       鉴于国内部分在线和实体市场已被列入往年的《恶名市场名单》,相关企业应及时关注USTR收到的反馈评论,并积极予以应答。

      通知全文如下: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案卷号USTR-2022-0010]

2022年假冒和盗版恶名市场审查:评论请求

      机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行动:征求意见

       摘要: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征求意见,以确定考虑纳入2022年假冒和盗版恶名市场审查——《恶名市场名单(Notorious Markets List)》的在线和实体市场。《恶名市场名单》确定据报告从事或助长大量版权盗版或商标假冒的在线和实体市场的实例。2022年《恶名市场名单》的焦点问题将是研究在线盗版对美国工人的影响。

     日期:提交书面意见的截止日期,美国东部时间2022年10月7日晚11:59;提交反驳意见和USTR在审查期间应考虑的其他信息的截止日期,美国东部时间2022年10月21日晚11:59。

     地址:您可通过联邦电子规则制定门户网站(Federal eRulemaking Portal,http://www.regulations.gov)提交书面意见。请按照以下第三节中的说明提交评论。使用在线提交的替代方案,请在发送评论之前及相关截止日期之前通过电子邮箱notoriousmarkets@ustr.eop.gov或电话(202)395-4510联系阿里尔.戈登(Ariel Gordon)。

      如需更多信息,联系人:创新和知识产权主管阿里尔.戈登,电子邮箱notoriousmarkets@ustr.eop.gov或电话(202)395-4510。您可以在USTR网站(www.ustr.gov)查找有关特别301审查的信息,包括恶名市场名单。

补充资料:

一、背景

       美国关注成商业规模的商标假冒和版权盗版,因为这些非法活动给权利人、合法企业和政府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此外,它们破坏了美国在创新和创造力方面的关键比较优势,损害了美国工人的利益,并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以及隐私和保障构成重大风险。在特别301计划的资助和美国贸易代表的授权下,为了解决对美国创新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做法,《恶名市场名单》确定据报告从事或助长大量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版权盗版或商标假冒的在线和实体市场的实例。

       从2006年开始,USTR在年度《特别301报告》中指出了恶名市场。2010年,USTR宣布将发布《恶名市场名单》作为非周期审查结果,并将其与年度《特别301报告》分开。USTR于2011年2月发布了第一份《恶名市场名单》。制定年度《恶名市场名单》时,USTR会基于通过《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征集的公众意见,并与服务于贸易政策员工委员会(Trade Policy Staff Committee)特别301小组委员会的联邦机构进行协商。

       美国鼓励被报告涉及盗版或假冒的市场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采用依靠取得许可、传播合法内容和产品的商业模式,并与权利人和执法官员合作解决侵权问题。USTR还鼓励外国政府当局加大力度调查此类市场的盗版和假冒报告,并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恶名市场名单》并不旨在反映违法行为的调查结果,也不反映美国政府对相关国家或地区一般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环境的分析。有关特定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环境的分析,请参阅每年春季在USTR向国会提交《国家贸易评估(National Trade Estimate)》后30天发布的年度《特别301报告》。

二、公众意见

       USTR就据报告参与和助长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大量版权盗版或商标假冒的在线和实体市场的实例征求书面意见。USTR还就《恶名市场名单》的问题焦点(即强调与助长大量商标假冒或版权盗版有关的问题)征求书面意见。2022年《恶名市场名单》的焦点将研究在线盗版对美国工人的影响。

      为便于审查,书面意见应尽可能详细。评论必须清楚地表明市场以及评论者认为该市场应被列 入《恶名市场名单》的原因。如适用,评论者提供的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于从事或助长大量假冒的在线市场:

-市场的域名;所有者或运营者的名称;市场运营的地理位置;以及市场是否拥有、运营或以其他方式附属于政府实体。

-估计市场上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商品数量,以及诸如市场规模、范围或者在给定地理区域内或相对于某一商品类别的相对重要性的任何其他指标。

-估计在市场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假冒商品的数量和类型;合计或相对于在市场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商品的数量和类型;对于所使用的估算的方法和进行估算的时间范围的描述;以及支持假冒指控的信息。

-估计假冒商品对权利人造成的经济损害,以及对于所使用的估算损害的方法的描述。

-假冒商品的数量和类型或经济损失是否比前几年增加或减少,以及每年增加或减少的近似计算。

-在市场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假冒商品是否对公众健康或安全构成风险。

-任何已知的针对市场的合同、民事、行政或刑事执法活动,以及该执法活动的结果。

-权利人采取的任何行动,例如与市场讨论其担忧的问题,提交移除通知或要求移除假冒商品,发送停止和终止函,或要求市场执行其服务条款或使用条款,以及这些行动的结果。

-市场所有者或经营者为移除、限制或阻止假冒商品的供应而采取的任何行动,包括防止或移除此类商品的访问权或禁用卖家或用户账户的政策,市场政策和指导方针在处理假冒问题方面的有效性,以及与权利人和执法部门的合作水平。

-与审查相关的任何其他附加信息。

对于从事或助长大量盗版的在线市场:

-市场的域名;托管服务提供商的名称和位置;所有者或经营者的名称和位置;市场运营的地理位置;以及市场是否拥有、运营或以其他方式附属于政府实体。

-收入来源,例如销售、订阅、捐赠、上传奖励或广告;收集收入的方法;以及帮助助长市场收入的实体。

-盗版对权利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害的描述和估算,以及对于所使用的计算损害的方法的描述。

-盗版商品或文件的数量或经济损失是否比前几年增加或减少,以及每年增加或减少的近似计算。

-任何已知的针对市场的合同、民事、行政或刑事执法活动,以及该执法活动的结果。

-权利人采取的任何行动,例如与市场讨论其担忧的问题,提交移除通知或请求删除网址(URL)或盗版内容,发送停止和终止函,或要求市场执行其服务条款或使用条款,以及这些行动的结果。

-市场所有者或经营者为移除、限制或阻止盗版商品或服务的可用性而采取的任何行动,包括防止或移除对此类商品或服务的访问权或禁用卖家或用户账户的政策,市场政策和指导方针在处理盗版问题方面的有效性,以及与权利人和执法部门的合作水平。

-与审查相关的任何其他附加信息。

对于从事或助长大量假冒或盗版的实体市场:

-市场名称、街道地址、社区或购物区、城市;主要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身份。

-市场是否拥有、运营或以其他方式附属于政府实体。

-在市场上出售、交易、分销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假冒或盗版产品或服务的类型。

-假冒或盗版商品或服务的数量,或者诸如市场规模、范围,或在给定地理区域内或相对于某一商品/服务类别的相对重要性的任何其他指标。

-盗版或假冒对权利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害的描述和估算,以及对于所使用的计算损害的方法的描述。

-假冒或盗版商品的数量或估算的损失是否比前几年增加或减少,以及每年增加或减少的近似计算。

-销售、交易、分销或提供的侵权商品或服务是否对公共健康或安全构成风险。

-任何已知的针对市场的合同、民事、行政或刑事执法活动,以及该执法活动的结果。

-权利人采取的任何行动,例如与市场讨论其担忧的问题,发送停止和终止信函,向房东发送警告信或要求执行其租约条款,以及这些行动的结果。

-市场所有者或经营者为移除、限制或阻止假冒或盗版商品或服务的供应而采取的额外行动,市场政策和指导方针在处理假冒和盗版问题方面的有效性,以及与权利人和执法部门的合作水平。

-与审查相关的任何其他附加信息。

三、提交说明

       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是英文,并通过Regulations.gov以电子方式发送。要提交评论,请在在Regulations.gov主页的“Enter Keyword or IP(输入关键字或IP)”窗口中输入案卷号“USTR2022-0010”并点击“search(搜索)”,以找到案卷(文件夹)。站点将提供一个搜索结果页面,列出与此案卷相关的所有文档。进入本通知的页面,在搜索结果页面左侧的“document type(文档类型)”下选择“notice(通知)”,可点击标题为“comment now!(立即评论)”的链接。您应该在附件中提供评论,并根据以下协议视情况命名文件:“评论者的姓名或组织_2022 Notorious Markets”。请在“type comment(录入评论)”字段中包含以下信息:“2022 Review of Notorious Markets for Counterfeiting and Piracy”。USTR建议以微软的.docx或Adobe Acrobat的.pdf格式提交文件。如果提交的是其他文件格式,请在“type comment”字段中注明软件应用程序的名称。有关使用Regulations.gov的更多信息,请点击任何页面底部的“howto use Regulations.gov(如何使用Regulations.gov)”。

      请不要在电子提交的内容中附加单独的附信。相反,请在评论本身中包含任何可能出现在附信中的信息。同样,请尽可能在与评论本身相同的文件中包含任何展示品、附件或其他附属文件,而不是将它们作为单独的文件提交。

       如果对于上述提交方式有问题或疑问,请提供USTR可以联络到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联系信息可包含在提交的内容中或者通过电子邮箱notoriousmarkets@ustr.eop.gov或电话(202)395-4510发送给创新和知识产权主管阿里尔.戈登。

       对于任何以电子方式提交的包含商业机密信息(business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BCI)的评论,商业机密版本的文件名应以字符“BCI”开头。任何包含BCI的页面都必须在该页面的顶部清楚地标明“BUSINESS CONFIDENTIAL”,提交的内容应通过括号、突出显示或其他方式清楚地表明属于商业机密的具体信息。申请商业机密处理的提交者必须证明该信息是商业机密,并且他们通常不会向公众发布。此外,提交者应在“comment(评论)”字段中输入“Business Confidential 2022 Review of Notorious Markets for Counterfeiting and Piracy”。包含BCI的评论的提交者也必须提交公开版本。公开版本的文件名以字符“P”开头。USTR将把非商业机密版本放在Regulations.gov的案卷中,供公众查阅。

       如前所述,USTR强烈敦促提交者通过Regulations.gov提交评论。您必须在相关截止日期之前做出任何替代安排,并在发送评论之前通过notoriousmarkets@usr.eop.gov或(202)395-4510联系阿里尔.戈登。

       USTR将在案卷中公布评论以供公众查阅,但标注为BCI的除外。您可以通过在主页的搜索字段中输入案卷号USTR-2022-0010来查看Regulations.gov上的评论。

翻译:程昱 校对:罗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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