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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驶入快车道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日期:2021/05/21 浏览量:415

浙江建立“行政-司法”无障碍转办机制

  协调全省11个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与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建立专利案件行政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民事救济途径;搭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互联网办理平台;2020年,浙江省知识产权系统共办理专利纠纷案件1.6519万件,作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决定案件56件……自2020年3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第一批试点单位以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紧紧围绕专利行政裁决“怎么干”“有人干”“敢于干”和“便捷度”“满意度”五个关键词,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创新举措,使得全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驶入了快车道。

注重机制建设

  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2019年11月,浙江省局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专利侵权纠纷领域开展行政裁决建设工作。在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第一批8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地方之后,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立即会同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浙江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方案》,明确“建立一个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形成一套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标准、办理一定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打造一支专业化的专利行政裁决员队伍”四大主要工作目标。各市县局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积极部署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浙江省全面启动专利行政执法权授权下放。截至2020年7月,所有设区市专利行政执法权全部下放至县级。2020年,温岭市、乐清市、永嘉县、桐乡市、嵊州市、云和县等多个县级局对18件线下专利侵权纠纷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其中温岭市的行政裁决案件为全国首例县级作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决定案件。


  同时,浙江省一直在推进专利保护业务办案与综合执法办案力量整合。温州、绍兴等地单设知识产权执法队,开展专利行政裁决工作。宁波市局通过专利与综合执法案件线索信息的互通共享、人员常态化交流、案件联合调查取证、技术支撑资源共享等方式,开展专利案件调查取证工作,2020年共联合处理专利侵权案件50余件,有力推进专利执法工作落地。


  “温岭市知识产权局始终坚持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出‘搭平台、强保障、建机制’为主线的‘133’工作模式,积极打造‘便捷、高效、多元、畅通、共赢’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治理工作体系。”浙江省温岭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童庆波表示,“133”工作模式主要体现在:一是搭建“一个平台”,筑牢行政裁决工作根基,整合了市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专家组等资源,建立集咨询、调解、裁决等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二是强化“三大保障”,夯实行政裁决工作阵地,强化组织保障,强化队伍保障,强化技术保障;三是建立“三项机制”,完善行政裁决工作体系,建立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和分级联动联办工作机制。

创新执法举措

  专利侵权纠纷技术判定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基层办案的难题,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的作用,统筹各中心力量,为基层办案提供技术支撑。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成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单位以来,中国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进一步修订完善《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操作指南》,细化技术判定规则,规范咨询流程,提供技术指导,全年共面向全国开展业务培训10批次共900余人,为25个省、市局提供电商领域专利侵权纠纷判定咨询2万余件。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全省专门开通“专利侵权判定绿色通道”,组建技术专家库,为市县局办理专利侵权纠纷疑难案件提供侵权判定咨询服务,2020年,共通过“绿色通道”为市县局的54起线下专利侵权纠纷疑难案件出具技术判定意见。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温州、中国义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其他国家级中心,有效利用各中心专利预审专业资源优势,积极服务当地专利侵权纠纷疑难案件,出具相应技术判定意见,探索出有效解决技术判定难题的好途径。


  为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效率高、成本低、程序简便”的优势,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研究,通过探索适用独任制审理、简化立案程序、减少审批层级、优化采信电子数据证据等手段,着力提高办案效率,缩减办案周期,降低维权成本。


  此外,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评价报告电商共享试点工作,完成API接口适应性改造,接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开展工作,已在处理电商平台专利侵权投诉案件中查询专利权评价报告2000余次,浙江省办结简易电商案件量同比增长约20%。

取得良好效果

  近年来,专利维权成本高、周期长、赔偿低等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专利行政裁决分流阀作用,从知识产权纠纷多元治理的高度,积极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一方面合力推进专利行政裁决与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衔接;另一方面,优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救济途径,创新建立专利民事纠纷案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司法”无障碍流转机制,努力提升专利权人满意度。


  2020年9月15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高院,协调推进宁波知识产权法庭与宁波局、温州局、绍兴局、舟山局、台州局签订《专利案件司法行政对接合作框架协议》,宁波知识产权法庭通过在线平台“宁波微法院”,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预立案后,转至相应市局进行行政裁决,并一揽子调解双方赔偿争议,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对于侵权判定的行政裁决结果直接进行采纳。2020年,宁波知识产权法庭移交温州市局5件案件,已裁决4件,当事人对行政裁决决定执行率为100%。


  例如在一起涉及侵犯“洗毛器”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多功能狗毛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案件中,专利权人平阳县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称其经调查发现,平阳县两家宠物用品公司在网上销售的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遂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要求平阳这两家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考虑到涉案企业在温州当地,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的内容,宁波中院将侵权认定部分以案件线索方式移送给温州市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温州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立合议组,对4起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开庭审理,在对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进行技术比对后,确定侵权成立,并作出行政裁决,责令该两家涉案宠物用品公司停止侵权行为。随后,专利权人以生效行政裁决书作为证据向宁波中院对两家公司提起诉讼,索赔20万元。宁波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内容,确认侵权事实,并支持了专利权人的诉讼请求。


  “快捷、高效、便民是专利行政裁决工作的优势,更是创新主体维权的迫切需求。我们将持续全面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不断强化工作力度,优化工作体系,提升工作效能,力争在2021年度完成线下行政裁决决定案件150件、行政调解案件200件,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浙江经验。”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祝文明 张志中|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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