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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光明日报 | 靳学军:探索专业审判创新之路 践行知识产权强国之志
来源:知产北京 日期:2021/11/03 浏览量: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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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这是我国第一部“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规划,擘画出未来我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新图景,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标志着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探索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与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息息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4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先后成立,标志着中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进入新阶段。


作为全国首家成立的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7年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万余件,案件结构呈现数量大、增长快、技术类案件集中、行政授权确权案件增长迅猛等特征,呈现出四个新趋势:一是涉高科技重大战略产业与核心技术的案件增加,涵盖标准必要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二是司法国际化程度凸显。受理涉外案件2.2万件,占比近1/5,当事人覆盖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三是新类型纠纷案件增加,音乐喷泉、体育赛事、声音商标等新类型知识产权纠纷层出;四是诉讼标的数额巨大的案件增加,市场价值和相应诉讼请求赔偿数额不断提升。


面对上述新形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思践悟,紧密结合《纲要》提出的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相关的要求,开启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的创新之路。


一是结合《纲要》提出的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加强审判组织建设,优化案件审判程序,力推智慧法院建设。在审判组织建设方面,进一步探索完善上诉审理机制,积极推进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发挥好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优势。加强法官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提升使用和辐射效能。在案件审理程序优化方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推进审前事务集约化、事务性工作标准化。推进繁简分流,优化庭审程序,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审。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加快远程诉讼平台建设和各类诉讼活动电子化应用。


二是结合《纲要》提出的“统一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完善裁判规则”的任务,扎实推进判决公正、说理充分、具有示范作用的判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案件涉高科技重大战略产业与核心技术的新型案件较多,作为全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将完善裁判规则视为己任,推进公开司法过程和裁判说理,通过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司法权威、展现司法智慧、规范司法行为。同时,持续加大保护力度,用足用好法律规定和各项诉讼措施。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司法威慑力。


三是结合《纲要》提出的“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结合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的特殊性,严格贯彻新著作权法,发挥著作权审判对于优秀文化的引领和导向功能;全面贯彻新专利法,充分发挥技术类案件集中审理优势,加强授权确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防范打击不正当申请,提升专利质量。增强技术辅助力量,缩短审理周期,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及种源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商业标志保护,提高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质量。加大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行为惩治力度,引导商标实际使用,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健康规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发布商业秘密举证指引,消除市场壁垒,破解举证难题,促进建立交易规范有序、价值充分实现的知识产权市场机制;重视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专利的保护机制研究,妥善界定权利主体和权利范围,促进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此外,在加强对传统领域知识保护的同时,及时响应、合理保护新兴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


四是结合《纲要》提出的“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主动融入并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机制。发布强化商业秘密保护、适用惩罚性赔偿、药品专利链接民事案件立案、反垄断司法审查等方面的举证指引和司法建议,回应国内外创新主体热点关切;深入科研机构、科创企业集中地开展源头释法和普法宣传,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与知识产权行政机关、行业产业协会等建立联动机制,在打击侵权上衔接互动,对侵权行为进行“刨树根”式的源头治理和链条式打击。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和证据指引,有效规制不正当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坚持保护与惩治并重,对不诚信诉讼行为予以谴责和制裁,营造良好的诉讼环境。


五是结合《纲要》提出的“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精神,持续发挥司法保护制度激励创新的作用。发挥知识产权领域司法改革“排头兵”“试验田”作用,努力破解制约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性难题,不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发挥司法对经济社会的治理、规范和引领作用。在审委会下建立专业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专业法官团队和调研小组,持续探索审委会公开审理案件机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探索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程序制度。夯实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完善焦点式审判、诉审判一致性审理、摘要式精品文书、要素式简易文书、公开少数意见,建立起涵盖院士—专家—技术人员的多元技术事实查明体系,确保案件审判效率、质量和公信力。


六是结合《纲要》提出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深度参与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交流,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程序规范性、举证充分性、过程公开性、文书说理性、裁判终局性等特征,已成为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加强法官队伍国际化培养,妥善审理与国际贸易有关的重大知识产权纠纷,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国际化水平和竞争力。发挥专业法院在国际交流合作中的作用,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司法故事。


面对新时代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机遇和挑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勇担时代使命,及时回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变化趋势,发挥专门法院作用和司法专业化优势,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障水平,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努力成为世界观察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窗口。


(作者:靳学军,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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