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案例 | 因图片权属证据不足,视觉中国经营者再审未获赔偿支持
来源:知产宝
日期:2021/06/30
浏览量:1033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
|
(2018)京0108民初23492号
|
二审案号
|
(2019)京73民终67号
|
再审案号
|
(2021)京民再48号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二审合议庭
|
审 判 长 亓 蕾
审 判 员 吴 斌
审 判 员 闻汉东
|
法官助理
|
谢伟辉
|
书记员
|
何雅
|
当事人
|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军义,金旭升,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乔春,刘志军,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一审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一审裁判结果
|
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金种子公司赔偿汉华易美公司经济损失4000元;
二、驳回汉华易美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二审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再审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民终67号民事判决;
二、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民初23492号民事判决。
三、驳回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二审裁判时间
|
二○二一年六月八日
|
涉案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您阅读至此,如果欲加入知产宝VIP服务群,或是有最新的典型案例希望我们平台推送,请注明姓名和工作单位,添加知产宝客服微信号:zcbiphouse,知产宝将为您提供专属服务。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开发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志军,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
再审申请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种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汉华易美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19)京73民终6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1年3月1日作出(2020)京民申3363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金种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军义,被申请人汉华易美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乔春、刘志军到庭参加诉讼。一审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微梦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授权确认书》中 “ Getty Images Inc.(简称美国盖帝公司)对附件A中所列出之品牌相关的所有图像享有版权”的内容属于汉华易美公司捏造。1.两份《授权确认书》英文原文并无美国盖帝公司 “享有版权”的内容,第一份《授权确认书》中文译文无中生有,捏造了美国盖帝公司对相关图片 “享有版权”的内容。2.品牌(Collection) 并非汉华易美公司所称的权利归属的标注,而仅是www.gettyimages.ca网站(简称加拿大盖帝网站)图像集合(或者文件夹)的名称。根据加拿大盖帝网站上《GETTY IMAGES编辑标准》之“我们的平台(OUR PLATFORM)”内容的描述可知,图片标注的 “Credit” ,是对图片来源以及是否有任何其他潜在的商业关系进行注明的权利标记方式。3.美国盖帝公司并没有在中国地区授权使用图片的主体资格。美国盖帝公司出具的《授权确认书》上所载的公司地址是虚假的。《授权确认书》仅是一种宣誓行为的公证,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授权确认书》的签署人和宣誓人“Yoko Miyashita”在美国盖帝公司任职为法律总顾问兼高级副总裁、有权签署文件。况且,根据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视觉中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Getty Images SEA Holdings Co., Limited增资扩股的补充公告》记载,“Yoko Miyashita”在签署《授权确认书》前,已是视觉中国香港子公司的董事。二、汉华易美公司并非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无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1.一、二审法院未审查棒棒糖图片和西瓜图片(统称涉案图片)的真实权属,系事实查明错误。加拿大盖帝网站并不属于美国盖帝公司所有,而是属于Getty Images (Canada) Inc., 美国盖帝公司无权对中国地区用户进行授权,有权授权中国地区用户的是Getty Images国际公司(即Getty Images International)。2.汉华易美公司在涉案图片上打上“getty Images”的水印,不能证明其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作为通过许可合同方式取得著作权的情形,汉华易美公司不仅应提供许可合同,还应举证证明作品的初始许可人系著作权人。对于境外形成的作品,不但需要提供经公证认证的许可合同,还应当对作品的原始著作权情况进行公证认证,即使金种子公司未提出异议,法院也应对权利人的身份进行审查。三、原判决关于金种子公司侵害汉华易美公司对涉案图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定有误,汉华易美公司的主张缺乏权利依据。通过检索,涉案图片均可在其他网站查询获得,且发布时间均早于金种子公司的使用时间。汉华易美公司网站和加拿大盖帝网站上没有涉案图片的上传时间,汉华易美公司利用时间戳截图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其应当提交早于前述时间的著作权权属证据。四、汉华易美公司违法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违反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五、汉华易美公司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网络出版服务,且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与国外公司合作引进出版国外图片。综上,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汉华易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汉华易美公司辩称:1.汉华易美公司已完成法定的举证义务,足以证明依法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金种子公司的证据不构成相反证据。2.美国盖帝公司和汉华易美公司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是客观事实,不存在金种子公司所称的捏造事实之情形。汉华易美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微梦公司停止在新浪微博中继续登载涉案图片;2.金种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9000元及合理开支1000元。2016年8月13日,美国盖帝公司的法律总顾问兼高级副总裁YokoMiyashita出具《授权确认书》。该《授权确认书》载明:确认美国盖帝公司对附件A中所列出之品牌相关的所有图像享有版权,有权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上述图像;上述图像在该公司互联网站www.gettyimages.ca、www.gettyimages.com、www.gettyimages.co.uk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亦能看到;美国盖帝公司指定汉华易美公司担任美国盖帝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唯一授权代表,授权汉华易美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附件A中所列出之品牌相关的所有图像,这些图像展示在汉华易美公司的互联网站www.cvg.cn、www.vcg.com、www.gettyimages.cn、www.cfp.cn上;确认汉华易美公司是唯一有全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其自己的名义就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或涉嫌未经授权使用附件 A 中所列出之品牌相关的所有图像的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该授权涵盖2016年8月13日之前及以后可能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现的对于该公司知识产权的侵犯。该《授权确认书》附件A所列品牌包括Moment、The Image Bank。上述文件经过了公证认证。2016年8月13日,美国盖帝公司的法律总顾问兼高级副总裁Yoko Miyashita另出具《授权确认书》。该《授权确认书》载明:确认美国盖帝公司有权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展示在该公司互联网站www.gettyimages.ca、www.gettyimages.com、www.gettyimages.co.uk上之品牌相关的所有图像(包括版权),这些图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亦能看到,网址:www.vcg.cn、www.gettyimages.cn和www.cfp.cn。美国盖帝公司向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盖公司)签发了所附的授权确认书(附件A);美国盖帝公司于2016年8月13日终止了与华盖公司签订的书面合同,并与华盖公司的关联公司汉华易美公司签订了一份新合同;美国盖帝公司确认华盖公司于2016年8月13日之前就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或涉嫌未经授权使用图像之行为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现并向法院提交的案件,华盖公司有权继续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上述文件经过了公证认证。网址为www.gettyimages.ca的网站(即加拿大盖帝网站)上展示有涉案图片,棒棒糖图片的 编号为 sb10066460d-001, 品牌为The Image Bank,图片上标注有“gettyimages”水印;西瓜图片编号为126585243,品牌为Moment,图片上标注有“gettyimages”水印。网址为www.vcg.com的网站中亦展示有上述涉案图片,图片上标注有“视觉中国”和“gettyimages”水印,网站下方有“本网站所有图片及影视、音乐素材均由本公司或版权所有人授权发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本公司有权办理该图片素材或影视素材的授权使用许可”的版权声明。汉华易美公司还提交了涉案图片最大像素格式的电子文件,文件中显示了图片编号、品牌、文件名称、像素、文件大小等信息。金种子公司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不认可汉华易美公司享有涉案图片的相关权利。汉华易美公司提交了光盘一份,其中包含于2017年5月17日申请制作的新浪微博页面截图压缩文件、屏幕录像文件、录像机拍摄文件及三个文件对应的时间戳证书、tsa格式的文件,其中录像文件及网页截图显示:将操作电脑进行杀毒、清除浏览器数据后进入新浪微博查看并保存相应网页,将保存的文件及录像文件上传至“可信时间戳知识产权保护系统”(www.tsa.cn)加盖时间戳并下载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查看新浪微博页面时显示:用户名为“金种子酒业”、认证信息为金种子公司的新浪微博于2015年5月21日09:12发布的微博中,使用一幅涉案图片作为配图,微博的转发量为0、评论量为1、点赞量为2;2014年6月17日17:23发布的微博中,使用一幅涉案图片作为配图,微博的转发量为9、评论量为3、点赞量为1。金种子公司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对涉案微博使用了涉案图片不持异议。在一审庭审中,金种子公司主张涉案微博已删除,汉华易美公司对此予以认可,并表示仅就2016年8月13日之后金种子公司对汉华易美公司造成的损害主张侵权责任。微梦公司提交的涉案微博的用户认证信息显示,涉案微博的用户uid:3211612107,用户昵称:金种子酒业,认证企业:金种子公司。汉华易美公司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其与《环球人物》杂志社、上海有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使用许可协议或使用许可报价单,以证明与涉案图片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