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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案例丨兆易创新在7050万专利诉讼中逆转获胜,法院判定不侵权!
来源:知产宝 日期:2023/04/06 浏览量:38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




明确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判断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前提和基础。在权利要求的技术术语或技术特征的理解存在分歧时,首先应当明确相关技术术语或技术特征的含义,准确界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对于权利要求技术内容和技术术语的理解,应结合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后的整体理解予以解释。


本案涉及对权利要求的技术术语“唤醒主控芯片”的理解。原告为支持其主张,认为手机中的处理器芯片不属于“主控芯片”,该处理器芯片中的CPU的一个内核才属于“主控芯片”,并且,“唤醒主控芯片”的电流表现应为小电流变为大电流,而非零电流变为小电流。对此,法院认为,“一个整体的物理芯片结构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常意义上所称呼的一个CPU,将CPU内的一个核称为一个CPU不符合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认识。因此在本案中,将完整的XX芯片作为主控芯片较为合适”,并且认为电流从零上升到一个小电流已经表示主控芯片开始工作,可以理解为“唤醒”。




裁判文书摘要



法院/案号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粤03民初4467号

案由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合议庭

审   判   长  孙   虹

审   判   员  叶   艳

人民陪审员  周伟斌

技术调查官
蒋   浩
书记员
杨泽芳
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市福田区保税区腾飞工业大厦B座1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882572XH

定代表人:张帆,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刘军,广东君之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林烨,广东君之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由贸易区试验区盛夏路560号2幢10层10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68057640Y

代表人:TAIYI CHENG,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毛,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倪振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告: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与民旺路相交处七星商业广场B903、905、906室办公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37930291。

法定代表人:侯红亮,董事长。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裁判时间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本判决已生效)
涉案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修》第十一条第一、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条

010-57297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