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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评论
综合案例丨索赔500万元!擅自使用他人游戏视频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知产宝 日期:2023/03/16 浏览量:361

——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州四三九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纯游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裁判要旨



被诉侵权视频系使用于《热血神剑》游戏在涉案平台中的信息流广告中,此类广告系广告主自行制作、上传信息流视频并通过平台申请发布,广告主对其发布的内容、时间等均具有掌控能力;对于特定范围的用户而言,其可在该特定期间内,随时随地接收涉案信息流广告从而获得被诉侵权视频,或选择跳过信息流广告而不观看被诉侵权视频,即根据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涉案视频。因此,被诉行为落入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调整的范围,侵害了中清龙图公司对涉案视频的著作权。
涉案游戏和《热血神剑》游戏均属于网络游戏,游戏名称近似,且用户群体高度重合;涉案视频中存在大量来自涉案游戏的画面、任务角色和游戏装备,且视频内容中明确提及涉案游戏,部分视频片尾亦出现游戏Logo,即涉案视频与涉案游戏之间建立了指向性关系。因此,在《热血神剑》的游戏下载广告页面中使用涉案视频用以游戏的宣传推广,易使消费者对两款游戏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误以为《热血神剑》游戏与中清龙图公司运营的涉案游戏存在特定联系,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构成不正当竞争。


裁判文书摘要



一审法院/案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0)京0108民初4498号

二审法院/案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1)京73民终4446号
案由

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一审合议庭

审   判   长  张   璇

审   判   员  王栖鸾

审   判   员  李莉莎

书记员
洪嘉君
二审合议庭

审   判   长  刘仁婧

审   判   员  赵   明

审   判   员  宋   晖

法官助理
吴瑛曼
书记员 周华宸、隗傲雪
当事人

诉人(原审原告):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81号院四区4号楼14层1401A。

法定代表人:杨圣辉,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凡,北京市融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亚冉,北京市融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四三九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8号四楼B2房。

法定代表人:骆海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科峰,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阳,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厦门纯游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2号楼301室A区。

法定代表人:姜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邢时翔,广州四三九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一审裁判结果

一、四三九九公司、纯游公司共同在四三九九公司官方网站(4399sy.com)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十日发布声明,就涉案侵害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中清龙图公司消除影响(声明内容须经一审法院审核,逾期不履行,一审法院将依中清龙图公司的申请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四三九九公司、纯游公司共同负担);

二、四三九九公司、纯游公司共同赔偿中清龙图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以及合理开支2万元;

三、纯游公司赔偿中清龙图公司经济损失4万元;

四、驳回中清龙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裁判时间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涉案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2021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010-57297529